济南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政策解读
说明 | 济南各高中学校将发布2019中考等级科目特殊要求
为什么要在2019年中考中对各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时进行等级设定?
答:2018年,我市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对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提出的“等级表达、多元录取”的改革要求,实施了“分数+等级”的中考评价录取办法,相关改革举措得到了省厅高度认可和评价。为切实做好2019年的中考招生工作,科学引领初中学校高质量开设各门课程,指导各高中学校科学设定初中学生中考等级科目特殊要求,促进高中学校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道路。市教育局在前期多层次、多维度广泛调研,召开多方多次会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稳妥实施,精准引导”的原则,确定对2019年中考各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时等级设定工作提出指导性政策要求,各学校在发布等级学科特殊要求时,会进行认真地测算,反复地推演,稳妥地推进学科等级的应用。这是落实上级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高中学校特色内涵发展的必由之路。
Q2
2019年中考各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时等级设定工作提出哪些指导性政策要求?
答:依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行字〔2018〕5号)文件中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对报名考生提出特殊等级录取要求,可根据办学实际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发布”要求,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学校2019年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生源特点以及近几年招生录取实际情况,自主提出适合学校招生、促进特色发展、提升教学质量的学科等级特殊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对不同类别学校指标生、统招生招生的科目等级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各校根据办学特色招收并组织特色课程班(项目班)的等级科目特殊要求,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政策及其他学科特长生招生政策要求等。
Q3
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考和录取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Q4
2019年中考有特殊等级要求的高中学校有哪些规定要求?
答:各高中学校如对本校2019年中考报考考生科目有特殊等级要求的,须在2019年1月1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对社会公布,以方便广大初中学生家长提前了解学校等级需求。
各学校公布科目特殊等级要求后,须同步公布咨询电话,并组织专门负责人员解答家长和学生对等级要求的咨询和了解,方便考生及家长准确把握和正确了解学校的招录要求。
一表汇总济南各高中2019年中考等级科目要求!
昨晚九点多,济南各高中陆续公布了2019年中考等级科目要求,为了方便大家查看,小编及时汇总了各个学校的等级要求,整理出下列的表格。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满足下表中高中所规定的等级要求,才有资格在2019年中考报考此学校。
济 南 市 长 清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
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镇教办、区属各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意见》(以下
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 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 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教 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和《山东省 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等文件中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
的有关要求,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各方 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师、家 庭、社会等各方责任,提高作业的教育性、针对性、多样性和科 学性,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有 温度的长清教育。
二、强化研究,提高作业的有效性
学校要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将作业研究纳入日常学科教研, 积极推行教学与作业一体化设计的备课思路,做到系统、科学、 合理。鼓励学校自主研发优质校本作业资源库,供教师借鉴使用。 教研部门要牵头开展作业研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作业改革研 讨和展评活动;研究出台相关作业质量标准,引领教师和学校作 业改革,发现、宣传和推广作业改革的典型经验。
三、家校合作,引导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
学校和教师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引导 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 律,充分了解孩子发展现状,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积极配 合学校教育,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家长应支持和 配合学校工作,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 使教育管理权利。
四、加强领导,建立作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学校是落实《意见》的责任主体,要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构 建有效作业评价机制,强化作业“质”与“量”的过程性监控,
确保《意见》落实到位。教研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中小学生学 业负担监测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 作业管理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意见》落实不力的学校 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整改。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 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落实《意见》情况及时总结和通报。
本《意见》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可参照 执行。
各街镇教办、区属各学校要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 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意见》的实施工作。
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 〔2018〕8 号)精神,现就济南市 2018 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毕业评价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初中学生毕业评价结果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合作与交流能力、运动与健康水平、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其中的“学业水平”评价内容主要是针对初中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最终的终结性评价形成办法是将学生六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结果,按照 A、B、C、D、E 五个等级确定该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评价结果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 E 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具体评价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为更好地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公平与诚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在现有学校内公示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网上评价方式,全过程公开、公示。
(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主要依据,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学生(根据政策规定要求录取的推荐生、直升生除外)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为考试科目,综合实验操作(生物、物理、化学三个学科实验操作的合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为考查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学科采用分数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各 150 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 30 分)、体育与健康 50 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为 500 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采用等级评价方式,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采用等级评价方式,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均为 100 分,依据全市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划定为 A、B、C、D、E 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为:A 等级 15%、B 等级 30%、C 等级 30%、D 等级 20%、E 等级 5%。如果等级划定过程中因同分压线考生人数超过上述比例时,将按照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 15%、45%、75%、95%最接近的累计比例依次划定 A、B、C、D 的等级,剩余的为 E 等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普通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控制特殊考生加分项目。因 2018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发生变化,原照顾增加 30 分的现调整为 26 分,原照顾增加 20 分的现调整为 18 分,原照顾增加 10 分的现调整为9 分。
2018 年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以及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科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制定考试指导性意见,具体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考生最多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自主选择;首次考试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再考一次。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的评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
(一)考试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其中,文化课学科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信息技术学科采取上机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综合实验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的考查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意见。
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试办法详见《济南市2018年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二)考试时间
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4日。
具体安排如下:
初三年级 6月11日 上午9:00-11:00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 化学 (同场分卷); 6月12日 9:00-11:00数学, 3:00-5: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同场分卷) , 6月13日 9:00-11:00英语(含20分钟听力测试)。
初二年级(含重考考生) 6月14日 9:00-10:00 生物 ,10:50-11:50 地理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学科可于初三第二学期组织考试(考查)。
(三)考点设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及考试组织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
(四)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或学历的学生不得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返济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学(户)籍所属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负责。
(五)命题原则
1.命题坚持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原则。考试内容应促进初中教学改革,引领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命题依据课程标准,考查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关键能力。在考查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以学科核心素养与能力为主的命题思路,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题总体难度系数为0.7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体现能力立意、素养导向,整体试题题量适当、难度适宜,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六)考试经费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22号)文件规定,我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支付项目、标准及所需费用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向学生收取费用。
(七)评卷及成绩公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有关要求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
三、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
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中关于“要落实学校招生工作自主权,结合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自2018年开始,逐步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对报名考生提出特殊等级录取要求,可根据办学实际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为: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 D 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 C 级(含)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 A 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 A 级。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 C 级(含)以上等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B级(含)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测试确定录取的特长生的等级和分数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2015年入学的初中在校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 C 级(含)以上。
如高中招生学校对本校录取的推荐生、指标生、特长生(含特色课程及项目)、统招生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考生需要达到招生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但不得低于 D 级,且无其他“不合格”等级学科。
说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确定为 C 级和 D 级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2018年度的生物、地理重考;参加重考(不含前次考试时缺考)的考生成绩依据新的划定办法最高等级为 C 级。重考达到新划定的 C 级的2015年入学的在校生,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可参加指标生录取;重考达到新划定的 D 级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无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职业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
“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含三二连读)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政策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本校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报考有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报考无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可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各项详细规定见《济南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四、有关要求
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既是教育自身的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考试招生工作的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法规文件,今后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有关学生评价制度及考试招生办法的文件,我们将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及济南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同时在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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